非主流吧 关注:824,752贴子:24,545,995
  • 9回复贴,共1

【故事】 你爱我刻苦铭心,又怎样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写 出 姐 姐 放 弃 的 爱 情
仅 此 而 已,不 喜 欢 的 请 点 右 上 角 的 红 叉 叉


1楼2011-05-02 19:28回复
    2010年2月3日 认识了勇
    2010年2月29日   他第一次安慰姐姐
    2010年3月1日   他对姐姐说了他爱她
    2010年3月15日   姐姐把自己的初吻给了勇
    2010年3月17日 他们第一次约会
    2010年4月8日 姐姐迫不得已跟勇分了手,姐姐第一次去了酒吧
    2010年5月6日 姐姐又看见了勇
    。。。。。。
    。。。。。。。


    2楼2011-05-02 19:37
    回复
      2025-06-07 13:15:31
      广告

          wo是个爱看故事的孩纸~~ 顶啦


      3楼2011-05-02 19:39
      回复
        姐姐叫小奈,他叫勇


        4楼2011-05-02 19:39
        回复
          谢谢喽


          5楼2011-05-02 19:39
          回复
            姐姐和他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马路上,那时他们高二
            我和姐姐逛完街以后很不放心姐姐,毕竟辉对姐姐 说了那样的话
            虽然姐姐已经习惯了,本来准备送姐姐回家可是姐姐说不必了
            我转身走到一个路口,想看看姐姐到底要干什么
            姐姐她竟然坐在了马路边上哇哇得哭了起来
            当时我很不放心,刚想去看看姐姐但想到才跟姐姐说我回家了
            就想再等一会
            


            7楼2011-05-02 19:55
            回复
              突然一个纸巾出现在了姐姐的面前,姐姐没有理会
              那个男的碰了一下姐姐,姐姐就这样倒在了马路边
              我怒了上前骂到“你tmd还是不是个 人 了?”
              姐姐听到了抬起满俩泪水的脸
              勇看到了心不惊一动,她这幅柔弱样子好想让他保护一下
              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女孩
              “姐姐,我们走!”我说


              8楼2011-05-02 20:00
              回复
                姐姐停了一下,对那个男的说了一句“谢谢”
                “姐姐,还是放弃辉把,看到他那个模样我就想揍!”
                我愤愤的说道
                “小妍,你不懂的。”姐姐说
                唉~ 我叹了口气,希望姐姐能遇到自己真心喜欢的人
                姐姐对辉其实只是恩情而已,何必要这样呢
                那天,姐姐被他们学校的几个小混混欺负
                辉出手制止。就这样姐姐就为了报答辉,她真的想让自己的幸福就这样断送在自己的手中?
                我不准


                9楼2011-05-02 20:07
                回复
                  2025-06-07 13:09:31
                  广告
                  今天要上学,其实上不上都没有关系,反正逃课是家常
                  小奈穿好衣服,她穿了一件黑色的运动服,
                  本来学校要穿校服的。管它呢
                  呀,迟到了小奶慢吞吞的到了墙边,身手利落的爬上了墙
                  在学校小奈就是这样的整个一个女混混,自从被那帮混混欺负了
                  虽然被李辉救了,但她还是觉得自己太懦弱了,想自己保护自己
                  那次以后学校没有哪个人可以欺负小奈了,就这样小奈也在学校出了名


                  10楼2011-05-02 20:16
                  回复
                    明天再发


                    11楼2011-05-02 20: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