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音乐,摘一段诺尔曼的博客内容,关于流行音乐和一点木木
“你吃古典,你拉得出来爵士的屎,你吃爵士,拉得出来摇滚的屎,吃摇滚,拉得出摇滚的屎。只是一个比喻,没有详细划分包括Blues乡村民谣电音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当代的流行乐坛创作人,绝对不是听流行长大的你信么,听流行长大的小孩儿,最后的能力只能是跟着唱。虽然说得有些犀利,真的只想表达流行音乐真的只是排泄物,要听净化的东西只能自己去找。但是Justin Bieber的音乐没办法放进音乐领域去欣赏,他是商品,好嗓子和好外表(虽然外表我觉得也不怎样吧),他是少女们心中的寄托,是小鹿乱撞的源泉,但是反正就是别他妈花时间研究他歌儿里的大小和弦就对了”
“这就为什么我很高兴我弟弟(乌达木)已经乖乖听话开始听爵士啊古典之类的音乐了,他之前有些只局限于迈克尔杰克逊,不过我没反对过,因为这位艺术家太牛逼,没有组织听他音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