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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种情况下的车辆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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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伟家的法律
  • 白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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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案例:
甲以8万元的价格将一报废车装让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注明车辆是报废车但非盗抢车。之后,**机关以车辆系报废为依据,收回了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乙诉至法院要求甲返还8万元,甲拒不返还并提出反诉,要求返还车辆。双发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点评:
合同无效,甲不可要求返还车辆,同时应当返还乙的8万元,车辆应有法院收缴。
理由如下:
1、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骑车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范围或个人。”甲乙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报废车辆的管理制度,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法律必须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
2、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同时规定无效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总上所述,甲乙的合同无效,甲需返还乙的8万元;但甲无权要求返还车辆,甲的非法民事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民事制裁(司法机关不但可以收缴当事人的违法所得,还可以适用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措施;**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李律师:电话15866559107 邮箱 lvshi1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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