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窝,中国古代的社会是人治的社会,法律对于一些特权阶层来说是无效的。吕思勉的《中国文化史》有讲道:“古代的婚姻,最致谨于辈行,而此规则,亦有特权者所破坏。娶一妻者,不但兼及其娣,而且兼及其侄,于是有诸侯一娶九女之制。”在家族主义发达的时代,家门以内的事情,国法本不甚干涉。家主在家庭中的地位,亦无人可以制裁。
中国古代,不同的时期人们的观念也有所不同,比如盛唐就比较开放,杨贵妃就是李隆基的儿媳妇,皇帝尚且如此,何况民间。但是从北宋开始,随着理学的发展,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被发展到了极致,“存天理,灭人欲”成为了理学家们套在人们身上的枷锁。明清更为严重,尤其强调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主要是汉族,少数民族地区没有这么多规矩,比如最早的匈奴人,王昭君嫁给匈奴单于,单于死后又嫁给单于的儿子,还有契丹人,弟弟娶嫂子这种行为是比比皆是)
从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儒家的传统纲常伦理是社会的统治思想,只是在个别朝代,有些特例罢了。 姐夫和小姨子的结合,这个在社会上就被称为 **的行为。呵呵
扯了一大堆,其实对于中国的传统文化,我们还是应该看到它得到两面性,取其精华,剔其糟粕的。哈哈,感觉象在上课了,我晕……
@守厚★木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