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跨国移民的“异国适应”----以中哈移民为例
赵定东
内容摘要:本文从“关系”“制度”“区域选择”三个中心概念入手通过对移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中国侨民的调查,论证了移民的“异国适应”主要取决于迁入国的移民制度和迁移者的“关系”强弱亲疏。种族歧视性导致了移民在初始状态的不平等,影响了其适应的进度。但对于迁移者个人的心理感受而言,种族群聚地是其最理性的区域选择。
关键词:跨国移民 异国适应 关系 制度 区域选择
西方的移民理论认为:跨国移民在接受国要经历定居、适应和同化三个阶段。移民进入接受国时,由于大多不懂或不能熟练掌握当地语言,对“异国”的生活方式有些不适应和缺乏进入主流社会的渠道,因此只能先在边缘地区落脚立足,以廉价出卖自己的劳动为生,由于存在与主流社会的隔阂,移民依靠群体内部或其关系人的帮助克服困难。在定居适应的过程中,少数成功者可以褪尽自己的“异性”而被主流社会接纳为“自己人”。从这个角度而言,定居是条件,同化是目的,而适应就成为跨国移民的关键。
本文主要以中哈跨国移民为例,其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由于两国的巨大差异性,中哈移民偏向于中国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移民,移民大多在哈国有亲属等关系网络,其亲属等关系网络也大多是1962年“伊一塔”事件中迁移到前苏联的中国华侨,因而其投靠依赖的关系网络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其在哈国的适应期和适应进度;其二,移民者大多为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其语言、宗教、风俗等与迁入国相近或相同。因而对其的“异国适应”研究在此就表现得更有意义。
一、框架与概念
本文中心概念是关系、制度与区域选择。所谓关系是指迁移者的网络资本,它包括其与所依赖人的感情接近度、利害关系和个人的财产、资历所导致的在异国社区中的威望关系,它属于迁移者个体所有的客观因素。制度是指迁移国(本文指哈萨克斯坦)的国家法令、法规及“土著”居民的习俗,它包括哈国官方对移民的政策、哈国民的态度、当地习俗等等方面,它是迁移者无力控制的客观因素。区域选择是移民者在哈国选择定居的过程,它既受哈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同时又是迁移者本人的主观选择的结果。对这些概念的分析将立足于经济、社会和心理三个层面的探讨。经济层面是指迁移者在哈国的财力支持状况,它包括自身的财力和所依靠人的财力情况两方面,因为在按财力为主要分层标准的社会里,它代表着迁移者的威望,同时住房、网络系统的建立也需要财力的支撑;社会层面是指迁移者在哈国的社会交往范围、层次及生活方式能否融入当地主流生活圈,它反映出了迁移者进入“异国”主流社会的广度;心里层面的适应是属于精神上的,它反映发了迁移者对“异国”生活方式的认同程度,新的观念、心态和意愿这种内在精神性因素的深刻变化是任何迁移者在“异国”必须经历的过程,体现了移民在哈国参与主流社会生活的深度。
本文的三个概念来源于本文的三个理论假设。假设一,迁移者在“异国”的关系是决定其“适应”进程的决定因素。这实际是移民网络理论的运用,移民网络理论指的是移民亲友同胞间的种种联系,它实然又是一种社会资本理论,因为它使移民得到其它经济上的好处,如就业机会、较高工资、社会交际面等等,这个观点在西方最早是由道格拉斯·梅西根据詹姆斯·科尔曼及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资本论”提出的。(华金·阿朗戈1999)该理论认为,许多人之所以移民主要有两个方面因素:其一,是因为跟他们有关系的人移民在先有关。网络具有乘法效应,“链锁移民”便隐含这层意思,网络在移民中扮演的“资本”角色在处处关隘的今天越发显得重要;其二,网络是使移民现象长盛不衰的机制。网络作为一种人际结构,介于个人决策的微观层面与社会结构的宏观层面之间,网络在其本质上是累积性的,因为每次迁移者都成为后来者的资源,都在为以后的迁移牵线搭桥,而新的迁移又导致了网络的扩大和进一步的发展。正因为上述因素导致了迁移者对网络的依赖,反过来说,网络关系的强弱高低也就直接成为影响迁移者“适应”进程的关键因素。假设二,迁入国的移民制度决定了迁移者的社会活动范围,制约着其内心感受。制度作为人们行为的规范体系,使人们在长期的交往关系中总结出来的“游戏规则”,它包含了诸如政治制度、教育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移民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道格拉斯·诺斯(2002.5)认为,制度的产生根源在于人们为了从越来越密切的互动关系中获取潜在收益;柯武刚则将制度分为外在和内在两种制度形式(柯武刚2002:464),他认为在发展动力的刺激方面,合理并富有弹性的制度规则是基本的保障,因为失去制度保护都会在相当程度上遏制全民个体乃至整个人类的创造天赋。迁入国的移民政策、法规和对迁入者的传统态度就如一个套圈给迁入者制定一个框框,框框越大,移民的活动范围越广,其内心的归属感越强,反之,移民就将严重不适,乃至与迁入国“土著”居民发生互为排斥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