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省教育厅确定我省2010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1年12月27、28、29日举行。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省招生办规定提前发放试卷和在考试过程中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将试题外传等情况均属于泄露国家机密,对于违规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提高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信度,省教育厅、省招办要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严厉处罚违规工作人员和舞弊考生。对于因组织不力、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严重违纪舞弊情况发生的,除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中学和监考教师的责任。如果是示范性高中的,将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撤销其称号的处罚。对于违
纪考生将依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罚暂行规定》,给予取消单科或全科成绩以及记入个人诚信档案的处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考区、考点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省里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重点抓好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工作,坚决杜绝有组织的大面积舞弊事件和失泄密事件发生,尤其要把防止用手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进行作弊的现象作为本次考试的重点工作来抓。考务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和检查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各级考务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考点的主要领导为本辖区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考风考纪、安全保密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要做好对下一级考试组织情况的考评工作。凡是考风考纪比较好、考试组织工作比较规范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考试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凡是组织工作混乱、舞弊现象严重、监考等工作人员严重不作为,除追究考试组织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舞弊考生所在中学和监考教师所在中学的责任,是示范性高中的,提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撤销其称号,并依据有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处罚。今年考试结束后,省里仍将就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向全省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