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贤打工的地方,是在离学校有三站地铁距离的商圈里的一家炸鸡店——为什麼不选个学校附近的便利商店之类、比较近的地方呢?其实也不过就是,当他在人力银行上看著一条一条的徵才讯息时,刘永才凑了过来,不负责任的随口冒了句「你就去侨村啊,我喜欢吃那家的炸鸡」,然后话说完后就又悠哉悠哉的唱著歌晃走了。……
於是在他离去之后,郑大贤沉默了半晌、考虑了半晌,最后手指点了几下,就义无反顾的把自己的电子履历往那家侨村炸鸡寄去了。
由於最近几年韩流在全球卷起了一阵风潮,连带的带动了韩国的观光产业,商圈也就成了外国观光客们来到首尔必去的景点之一。於是头上顶著S大的光环、表明英语能力有著一定水准的郑大贤就显得比其他人要吃香了那麼一点;而至於生得一张好皮相对於服务业来说,又能够往上加多少分,这就更是尽在不言中了——对顾客而言,店员长得好看养眼一些,从某个面向来看,大概也可以算是提高了服务品质吧。
总之郑大贤在寄出履历之后的三天内,就立刻收到了让他去店里面试的通知,之后更是在面试的当天就直接被告知确定录取了。
郑大贤排班的时间通常是尖峰时段——中午过后的下午到晚上,然而因为要赶搭末班地铁回到学校宿舍的关系,他在晚上十一点左右就会比其他人要提早一点下班。所以也就是说,通常在一般的情况下,郑大贤是不会做到关店的工作的。但是因为做事勤快认真、又加上他在店里的好人缘,於是在下班前,其他同事在分掉今天卖剩的炸鸡时,也就总是会先算上他的一份。
而这些他带回宿舍去的宵夜,最后十有八九都进贡给了刘永才的肚子。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星期后,看著体重计上的指针日渐向右移动,刘永才终於痛定思痛的下了个决定——他拒绝了郑大贤带回来的炸鸡。
「大贤啊,我变胖了都。」他用极其、极其哀怨的眼神看著刚回到宿舍的郑大贤,和对方才刚放下的一盒香得人口水直流的炸鸡腿和鸡翅。
然而刘永才虽然嘴上是那麼说,但一闻到那股油炸的酥香味儿、再想到那鲜嫩多汁的鸡肉——他的手动了动,最终还是没能按捺住,很没骨气的伸手悄悄把那盒炸鸡往自己的方向拖。
郑大贤看著他那副有得吃就眼睛都亮了的傻样,费了好大功夫才终於忍住了大笑。
「怕胖的话下次帮你带少点。」他咧开嘴笑著,随口说。
刘永才鼓起了腮帮子,终於非常困难的重申他的决心:「你以后不用带回来给我了,我不吃宵夜了。」
……不过,事实上,以他现在这副直接左右手同时开弓、大嗑炸鸡的模样说要戒宵夜,还真是超没说服力的。
要换作别人或许还稍微有可能把他的话给当真;但郑大贤是什麼人?身为观察研究——或许还有饲养——「刘永才」这种生物的第一把交椅,深知这人口是心非的功力高深、又再加上他想,反正无论对方再怎麼胖,自己大概也都还是能看他看得极顺眼,反而要是能因为如此而去除一些情敌,那倒真是求之不得;於是郑大贤当然也就只是把刘永才「不再吃宵夜」的宣言当作耳边风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