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证 告 知 书
苍土资征听告字〔2012〕第315号
宜山镇张南村:
因宜山镇建设需要,需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1055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1055公顷。用于宜山镇排污管网3#泵站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苍政发(2009)72号文件、苍政发(2012)158号文件规定执行,耕地、园地、建设用地4.86万元/亩,共计征地补偿费7.6910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按规定补偿。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口/人,拟采取货币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根据苍政发(2007)65号和苍政发(2009)137号文件规定,拟安排/个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64762718
听 证 告 知 书
苍土资征听告字〔2012〕第303号
宜山镇谢垟底村:
因宜山镇建设需要,需征收你村集体土地0.6908公顷,其中设施农用地0.1208公顷、农村宅基地0.5700公顷。用于宜山镇谢垟底村拆迁安置地块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苍政发(2009)72号文件、苍政发(2012)158号文件规定执行,耕地、园地、建设用地4.86万元/亩,共计征地补偿费50.3593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按规定补偿。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口/人,拟采取货币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根据苍政发(2007)65号和苍政发(2009)137号文件规定,拟安排/个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系电话:64762718
听 证 告 知 书
苍土资征听告字〔2012〕第314号
宜山镇甲第村:
因宜山镇建设需要,需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6903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2184公顷、设施农用地0.3090公顷、农村宅基地1.1629公顷。用于宜山镇甲第村拆迁安置B-32地块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苍政发(2009)72号文件、苍政发(2012)158号文件规定执行,耕地、园地、建设用地4.86万元/亩,共计征地补偿费123.2229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按规定补偿。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口/人,拟采取货币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根据苍政发(2007)65号和苍政发(2009)137号文件规定,拟安排/个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64762718
听 证 告 知 书
苍土资征听告字〔2012〕第313号
宜山镇甲第村:
因宜山镇建设需要,需征收你村集体土地1.0422公顷,其中水田0.1323公顷、设施农用地0.3603公顷、农村宅基地0.5496公顷。用于宜山镇政府招拍挂B-28地块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苍政发(2009)72号文件、苍政发(2012)158号文件规定执行,耕地、园地、建设用地4.86万元/亩,共计征地补偿费75.9764万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按规定补偿。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口6人,拟采取货币安置、留地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根据苍政发(2007)65号和苍政发(2009)137号文件规定,拟安排5个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