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月份取得了航天金穗开车的发票,一份是两卡一器的,一份是扫描仪和远程认证软件的,根据2012年财政局5号文件,自2012年2月1日起(河南的是这样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一次购买两卡一器(含第一年的服务费)可以全额抵扣,我在八月的时候把两卡一器以及服务费已经全额抵扣税额了,当时做的会计分录是1、借:固定资产1416,贷:现金1416,2、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1416,贷:营业外收入:1416,当时未把抵扣联装订成册,在11月底的时候我拿扫描仪的发票时,不小心拿错了发票,且扫描认证成功,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询问了很多人的意见,给出的方案是,在主表上填写进项税额转出,另用红笔把八月份的分录做相同方向的凭证,可是账目上面我该如何处理呢?坐等大虾们出出主意,给解决问题,已经快焦头烂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