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今年做B超检查不到胆囊所以于今年12月份在市医院做微创胆囊切除手术,术前只做的血,肝功能检查,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术中医生说脏器有粘连所以术中改成开刀。术后因为肝功能指数高于正常值十倍,且腹腔管一直都有流东西出来,后做了磁共振显示胆管有石,并请少二附医院的专家来市医院做了一次ERCP,但没有做任何检查直接做的。术中说我妈有十二指肠憩室不能穿过手术失败。后转到省一附医院,医院又做了二次ERCP但均因前一次的开刀导致胆管狭窄而失败,只在左胆管放了根胰导管。医生在第二次做ERCP失败后说胆管连头发在小的导线都穿不过,造影剂都不能完全流过。在一附医院做的磁共振报告结论是肝门部胆管突然截断,中断变窄。后经外科医生三次会诊后说要我们半年后里面伤痕稳定后作胆肠吻合术,现出院小结上写的是胆囊切除综合症,胆漏,胆管狭窄,胆道感染。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打算告第一家医院的医生可行吗?第一家医院医生术中到底有无过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