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的命书里写进了一个奇怪的人。
他很神秘,对自己觉得无趣的东西视而不见,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则会像一只哈巴狗一样扑上去可劲儿舔。
显然,我是属于后者。
他出现之后不久的某一天,二爷突然把我的行头全收到了一个箱子里,包括我曾向他求了很久的那件戏服。
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这时候他扶住了我的肩膀,对我说 花儿,从今往后瞎子喊你一声花爷。这戏大抵是再不能正儿八经得唱了,但您练得这一身功夫还是不能废了,懂么?
我当时是很想大闹一通,却只是懵懵地点了点头。
后来我终于发现我从小练得这些身家底子的用武之地,渐渐懂得权势对自己站稳脚跟有多么的重要,看透这世界丑恶跟势利性,和看上去与这么脏的世界融为一体的自己。
后来我与从前的发小重逢了,我才发现原来在自己心底是这么的羡慕小三爷这种安逸的成长,平凡的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他,也许现在我已经成了京城里的名角儿,也许我现在已经有了一个不大的戏班子,又或许我中途放弃,现在有着一个收入不高但是体面的工作,甚至在上班时间我只用悠闲得打俄罗斯方块就妥了。
但自从命运分叉的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了要接受眼前的这一切。
既然不能再改变,那就尝试着去做主宰。
不后悔。
那天天气正好,有多少人会知道我昨夜刚从血雨腥风里爬出来把自己收拾得利利落落得,坐在窗边把玩着新到手的货,午后的阳光把整个房间照的暖暖得。
他突然在身后开口说要听我唱戏,心底的节拍忽就乱了那么一下。
胡乱搪塞过去,我想到了那个二爷封起的大箱子。
傍晚时分悄悄的启开来,伸出手摸了摸最上头那支许久不戴的钗头凤。
真好啊,十一年了,回过头,你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