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YDERCO7给S姑娘的回复——
起初 ……那已经是好久之前了。我是为什么要写CK的故事来着?好像是喜欢上这对CP之后,摸进这个贴吧,翻了几篇,倍感搔不到痒处,为了搔自己的痒遂动手开写。那时我刚刚开始与心爱的男人长久地同居在一起,甜蜜和快乐满得要溢出来,都透过文档来发泄了。第二部前那一段琐事的描述,我记得其实字数不多。本以为大伙都只会注意更戏剧性的场景、注重大悲大喜(还有好多人天天叫嚣着肉肉肉TT),为了收视率,没有铺开写太长。其实我私心也最喜欢那种平淡欢喜生活的段落,真没想到S君竟能记到如今,感激与知音之情,无以言表。默默写故事,能获得这样的认同,实在是望外之喜了。
更要感谢S君那么认真仔细地读了《世界》。方便面那一段,确实是好认真地写了呢,被特地点名表扬的感觉,就像球员做了个很漂亮的停球动作,被导播发现,特地给重播了一遍似的。有一种努力后得到认可的幸福感。还有看星座、坐火车种种细节……S君的讲述也好生动啊,讲到你的朋友拿着筷子听你说的样子,如在目前(帮我感谢你的朋友,谢谢她的倾听和喜爱)。
记得好久以前看过《金蔷薇》。但是对S君摘录的这段话真的没印象了。哎,你摘的真好。我其实一直崇拜那些有惊心动魄的生命体验的人,比如杰克伦敦,比如海明威,比如聂鲁达。同时暗暗有点自卑,觉得自己的经历太普通平庸了,既没在国外留过学,也没当过战地记者,也没四处流亡,也没去过非洲捕猎狮子……有时会怕我的文章写得太琐碎,惹人厌烦。S君,你的话让我想了挺久(因为是第一次有人从读者角度说这个嘛)。“奇观式”的写作与“从尘土中寻找金屑”式的写作,都可以一样精彩,也都可以有打动人的力量,也一样让人能有荡气回肠的感受,是不是?而“奇观式”的文章,虽然令人惊奇赞叹,但鲜少能激起共鸣,反而是关于庸常生活的细节的书写,更能长久留在人心上,因此,其实并不分高下,是不是这样呢?
你说,每当早上端起咖啡杯的时候,就有会心的感觉。对我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赞扬啦。
说到克里斯与小薛的关系,咳咳,S君真是有慧眼的人。文中的克里斯,大概既有小薛的影子也有我的吧?那个用脚趾按插座的人,是我。每次被他逮到,都会挨批评……
文中一些情节,也是我和小薛曾经有过的。比如在停电时在蜡烛的微弱光线里相拥跳舞,又比如我的鞋带总是系不紧,于是他蹲下来给我系,打的是最保险的双结,不过“拴在手腕上”云云,是艺术加工。
小薛现在还是从中间挤牙膏和洁面乳——我的办法是每次再多捏一下,把那个印痕矫正过来。我呢?现在还是偷偷用脚趾按插座,还没改过来,不过咖啡差不多戒断了,也很少躺着看书了……
再三感谢SPYDER。你赠给我“做一个作者真是幸福”的感觉。第二本书一整本都讲述爱情的细节种种,等印出来请让我送给姑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