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_the_kid终于等到你的回复了!好嗨森!扭动!!!看完你的话才终于觉得这个故事、这件事都完整了。其实曹霑写那个老么老么长的故事、一半动机也都是为了让他的好基友脂砚斋来评论的~~要没有老脂,估计他还没那么大劲头。
你对“好小说”的定义挺精准的,有时还可以加上一条:最了不起的小说是在文本形式上也做出了创举的那些。比如卡尔维诺[寒冬夜行人][看不见的城市]那样的。王小波说《情人》是完美的小说,因为它“创造了一种无懈可击的韵律”,情节上的韵律。也是一种结构上的美感。
你的那句话真好,【人的一生中有这么一两个时刻,为了爱情或者理想纵身一跃,并且相信一定有人能接得住自己,或者不管接不接得住,都非这么做不可】。我心里就一直崇尚、秉持这样的爱情观。其实塞斯的故事只是靠几句话讲出来,竟能造成这样的效果,我也始料未及。大概这种情节罕见而且“惊悚”吧。塞斯和克里斯的差异,可能在于塞斯的故事只露出冰山一角,所以显得飘逸,也更引人遐思,克里斯的步步为营被讲得比较细致,想象的空间不大了。小说的艺术,虚虚实实。基督山的好多传奇,也都是靠他云淡风轻地那么一说,如何用两块翡翠换了两条人命云云,这才让人觉得神往。你说是吧?
再说到李娟和阿乙嘛,嗨,其实写东西的人的圈子特小,因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少嘛,岁数差不多的年轻人就那么几个,不想认识,一年也碰见好几回。李娟阿乙都比我大,也都成名已久了,我跟他们比还算是后辈吧(?)
谢谢你一眼挑中《从透明到灰烬》,那是我那一年写的最好的一篇了,嘻~
再说说《基督山伯爵》。我也一样是超迷恋大仲马那种“堆砌”啊!我印象最深的是弗兰士第一次被接到基督山那像个魔宫一样的山洞里,大理石桌面堆积着上来自世界各地的珍奇食物,比目鱼、大龙虾,卧室里铺满熊皮狮子皮狐狸皮。。。
但是这跟小四那厮的物质世界可不一样啊!他那物质世界纯粹是在堆叠名牌的,他意淫的只是名牌背后象征的社会地位,并不关注名牌产品本身是不是具有美感。大仲马的“堆砌”,是在展现物品本身的美丽,而且一切也是为了增添故事的传奇性。小四和他的角色,是被物质所役使,是物质的奴仆。而基督山,堪可敌国的富贵,仅仅是他实现复仇计划的奴仆。
下一个故事打算以大航海时代为背景。在那伟大的、波澜壮阔的世纪里,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各自派出年轻的儿郎、探索世界之秘,博物学画家们跟随舰队到澳洲等蛮荒之地、描摹天堂鸟和袋狼,26岁的达尔文乘坐小猎犬号到处搜集标本。。。我好喜欢那种有着无限可能的生机勃勃的年头。在人类尚不熟悉这个世界的时候,探索的好奇心是进步发展的动力,我好奇的就是为什么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就固守内陆、一点好奇心都没有?
为了做到你说的【在时代和人物背景的基础上恰如其分】,准备读读大航海时代的历史书,温习温习莫比迪克、比利怀德,再看看怒海争锋什么的(不过据说那套小说不好看)。这么看来,写故事虽然没名没利,好在还能促进读书。还是那句话,等人家写了你要看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