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05年进公司时,老板发了一次高温费。06年偶报表做上去后,老板说先放着再说。没下文了。也没人敢提。今年,偶以高温费有文件变动为由,早早给老板看了文件。老板说先把报表做上来吧,做上去后,又没了下文。前几天,听老板姐姐说,业务员每人可发300,我问:那我们内勤呢?她说:不知道。周五,商务告诉我,老板姐姐跟她讲了,业务可报,我们内勤没有。我问:原因呢?她说:没说,反正就是不发。我心旦那个郁闷啊。倒不是在乎这几百块钱,主要是觉得老板是不是看偶们太老实,好欺侮,明摆着不公平。但又想不出,怎么跟他表达这个意思比较好。你们说呢?
附属:关于2007年高温补贴的新政策
浙江“高温补贴”将遵照新标准 《浙江日报》杭州7月2日讯
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工作在一线的劳动者,特别是处于露天、高温等环境下的劳动者仍然在坚持工作。近日,省政府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提醒用人单位在高温天应给予劳动者“高温关怀”。
“高温补贴”今年有新标准
连日来的高温已让众多劳动者经受了夏季的“烤”验,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给职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提醒,高温补贴等收入,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此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遇到此类情况的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
适当调整休息制度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感觉身体不适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息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酌情为劳动者安排休息。
附属:关于2007年高温补贴的新政策
浙江“高温补贴”将遵照新标准 《浙江日报》杭州7月2日讯
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工作在一线的劳动者,特别是处于露天、高温等环境下的劳动者仍然在坚持工作。近日,省政府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提醒用人单位在高温天应给予劳动者“高温关怀”。
“高温补贴”今年有新标准
连日来的高温已让众多劳动者经受了夏季的“烤”验,今天,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给职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提醒,高温补贴等收入,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此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遇到此类情况的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
适当调整休息制度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感觉身体不适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息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酌情为劳动者安排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