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对于潘梦滢来说,你有过之而无不及!你说你和潘梦滢是同龄人,想必你岁数不是很大,学历也不是很多,经历也同样!我比你们都要大一些,所以懂得或许会比你们多一些。在我看来,你们的行为并不异于潘梦滢!还有,你的措辞也是漏洞百出,想反驳你们是很容易的。你的话涉及到道德、与法律等成分,我看了你的帖子,对于这两层含义,你懂得也是甚少!关于这事我不想发表什么观点。但有几句话你要记住:得饶人处且饶人!狗急了会跳墙!有些事是被逼出来的!自己种什么样的因,就会得什么样的果——希望这四句话对你有用,好好体会体会吧[如果我愿意,我可以把你的观点驳的一无是处,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