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早上8:30左右,我父亲骑电动车在包桥董家村十字路口左转大拐穿越长和公路,刚转过弯直行被后面直行轿车追尾撞击,右腿两处骨折,手术钢板固定。肇事司机先前拿钱配合治疗,后来电话不接,钱不付了。路口没有红绿灯,只有一个(让)字,今天事故处理中心办案人员说我父亲有责任,我无语。他说责任就在那个让字,我父亲怎么就没让?看见机动车来了难道自己转弯过去送死?多亏他当时戴了安全帽,捡回一条命。对方是个中学教师,言而无信,手术前答应交两万,结果今天我回来问医生只交了一万五。目前欠费一万二,对方电话不接,让他朋友接(他朋友我也认识),说我们用了进口钢板,保险不赔。我就火了,我又不是卖保险,这方面懂什么。这不耍无赖么?求助有没有那天的目击证人。另外懂交规的朋友帮忙指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