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迹
第二天自由活动的时候我去了操场,在这里可以看见404病房的窗户,可是我看着里面竟是黑漆漆的。
那么只有从另外的地方下手了。
绿茵场上有个高个瘦子正在遛他的宝贝狗,别开玩笑了,精神病医院怎么可能允许养宠物,那不过是一只破烂的布偶,但他竟然还给它取了一个无比俗气的名字——花花。
我暂时丢掉自己心里的鄙视,跟上他的步伐,“嗨,可以和你的花花玩会儿吗?”
他本来脸上还有笑容,一瞬间受了惊吓一般提着绳子就把花花拉到了怀里护着。
虽然料到他不会给我玩,但我还是被他过于激烈的举动吓了一跳,心里不爽,如果把它当真狗,有见过用绳子勒着狗脖子将它提起来的吗,还宝贝呢,神经病。
哦,我差点儿忘了他本来就是神经病来着。
“不要,你又想欺负我的花花!”他作出一副誓死保护那只布偶的架势。
天地良心,你哪只眼睛见我以前欺负它了!
不过我也不客气的上前敏捷的揪住它的尾巴开始争抢。他成功被我激怒了,争夺中挥起拳头生气的砸在我脸上,我被这沉稳的一击打得摔了个狗朝天。
等等,我怎么可以用这个比喻,那岂不是自觉的把自己归到花花那个级别了。
不过最让我后悔的还是跟我的老毛病有关——我忘记这个人来这里之前是个连环变态杀手,而且还是暴力狂。他这一拳打下来,我已经眼冒金星,感觉自己半条命都快没了,他居然还得寸进尺的在我肚子上踩了一脚。
“怎么回事儿,快把他们分开!”
这次我又是被人拽着领口从地上拉起来的,但我第一次觉得崔始源的声音听上去那么美妙,可能真的被打懵了,迷迷糊糊的就手脚并用的攀在他身上。
“李东海你给我下来。”
怎么可能,我反而缠得更紧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再也不抢他的花花了。”
崔始源挣脱不了,只好认命的叹了口气,“哎,你每次都这么说。”
他这个样子还真是陌生,我还以为他会毫不留情把我甩下来,然后不耐烦的说我弄成这个样子完全是自己活该。
难道他良心发现?
金厉旭和几个护士好不容易才按住了那个瘦高个子,崔始源也好不容易把我拖到了医疗室。
“嘶~”
他给我擦药的时候我用自己的脸部表情很好的表示了我的疼痛,虽然他手法很轻。我想我现在的心态应该就像那些重新被父母重视的小孩儿,多少有些得意忘形。
擦好了药水,崔始源背对着我收拾医药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