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平安运城”严打整治2号行动的
通 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平安建设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平安运城”严打整治2号行动,行动时间从6月5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平安运城”严打整治2号行动,将全面采集各类情报信息,从严整治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和单位内部安全隐患乱点。重点打击命案犯罪,严厉打击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三农”财物、电信诈骗、街头抢劫和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网络赌博、地下黑彩、游戏机赌博以及制造、贩卖毒品犯罪,不断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以深化“打假”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危险驾驶犯罪,严厉打击失火、消防责任事故犯罪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侦破一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查办一批治安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专项行动期间,一些在逃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依法可以免除处罚。
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没有主动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家属、亲友送其归案,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同时敦促已经犯罪的嫌疑人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行动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危害社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110
联系人:于警官:13834095788
吴警官 13803472068
绛县公安局
2014年7月2日
关于开展“平安运城”严打整治2号行动的
通 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平安建设进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平安运城”严打整治2号行动,行动时间从6月5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平安运城”严打整治2号行动,将全面采集各类情报信息,从严整治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和单位内部安全隐患乱点。重点打击命案犯罪,严厉打击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三农”财物、电信诈骗、街头抢劫和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网络赌博、地下黑彩、游戏机赌博以及制造、贩卖毒品犯罪,不断净化社会环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以深化“打假”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危险驾驶犯罪,严厉打击失火、消防责任事故犯罪活动。通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侦破一批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查办一批治安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专项行动期间,一些在逃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依法可以免除处罚。
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的,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要积极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对没有主动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家属、亲友送其归案,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的,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同时敦促已经犯罪的嫌疑人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行动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危害社会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缉捕归案,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110
联系人:于警官:13834095788
吴警官 13803472068
绛县公安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