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曾经告诉我,云海之下,有一个世界,书上是这样记载的,但是去那里探索的旅人,却一个也没有回来过。
如果那个世界存在的话。
然后我突然暴起。
或许因为我是一个女人,而且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反抗过,所以这些卫兵多少有一些松懈——他们甚至没有给我上手铐脚镣。针对这一点其实我感到非常幸运。因为大抵这些敌国人都只知道我们的士兵都非常擅长枪械,基本都以此为战斗兵器。
其实不然。
我们国家的士兵大都以远程战斗为主,但是有些时候难免会遇到无法与敌人拉开距离的情况,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针对这个缺点,有一些优秀的将领,就自行研发了一套近战对敌的方法。
我们称它为枪体术。
我没有枪,无法进行近距离的射击,手里也没有什么武器,虽然这会让这套体术的攻击力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但对付一个刚刚带着战场上的疲劳下来的人,有五分胜算。
我之前一口逆血涌上心头随即前仰将其吐出,这个姿势正好供我立马从那个堆满茅草的角落冲出去。虽然长久的时间没有吃饱过,但是只要聚一聚总是有一些气力的。枪手训练枪体术以膝为主,所以我从那个角落里弹出去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十分费力。
我的手里什么也没有,所以我只能使用拳头迎战。当男人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窜到他的面前。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剪过指甲,想必这样的手扣住男人脖子的时候他一定很痛吧。所以为了不让他发出声音,我在下一秒将他的头用力地磕在监狱的墙壁上——我估摸着没打磨过的岩石磕上去应该能弥补我力量上的不足。
男人只是穿着皮甲,所以保险起见我的拳头准确地送到他的胃部。我看见他很痛一样地抽搐了一下以后就倒地不起,这才扒了他别着在腰间的枪逃走。
我并没有心情蹲下去欣赏这个男人的丑态,因为我必须抓紧时间逃走避免被巡查的士兵发现。他们不需要举枪,只要大吼三声让外面的人听见,这个监狱马上会被包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到时候就有的逗留了。
后来,我记不清我逃了多久。只是记得一直跑,跑到这个国家的边缘,跑到云海的沿岸。即使这只是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也选择相信。
那是一个黎明。我对着这片国土送给我的最后的破晓道了别,然后我毅然跳进了那片海洋。
再醒来,木制的房顶和一片晃眼的阳光映入眼帘。
*
“我在丛林里找到你的时候,你身上都是伤痕。最初我还以为你是一个被丛林深处的野兽弄伤的普通冒险家,但是后来我发现,你身上受的伤,大都是弓弩所致,也有枪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