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投入测算如下:
1.森林管护事业费。2000-2010年需投入95.2亿元,其中,对森林专业管护队伍的7.5万职工,每人每年补助10 000元,
每年需投人7.5亿元,2000—2010年共投入82.7亿元:对个体承包管护的5.7万职工,每人每年补助2 000元,每年需投入1.2
亿元,2000—2010年投入12.5亿元。
2.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内蒙古、大兴安岭集团公司按每人每年8 000元(3年2.4万元)计算,吉林、黑龙江省按每人每年7 440
元(3年2.23万元)计算。每年需投入16.4亿元,3年共需投入49.2亿元。
3.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吉林每人每月208元,黑龙江省每人每月256元,内蒙古、大兴安岭集团公司每人每月284元。
经测算,每年需投入4.2亿元,3年需投入12.6亿元。
4.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助。吉林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 000元的29%,黑龙江按在职职3 232资总额5 000元的30%,内蒙古按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 500元的29%,大兴安岭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 500元的30%,经测算,每年需投入10.2亿元,2000~2010
年需112.2亿元。
5.政社性支出补助。对企业承担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经费及政府绎费中央和地方给予补助。教育经费每人每人每年
补助12 000元,医疗卫生经费每人每年补助2 500元,公检法司经费每人每年补助15 000元,政府经费以1997年实际支出数为基数
。上述4项经费每年需投入14.5亿元,2000~2010年需159.5亿元。
对以上5项经费,中央财政补助80%,地方财政补助20%央直属大兴安岭森工企业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1.森林管护事业费。2000-2010年需投入95.2亿元,其中,对森林专业管护队伍的7.5万职工,每人每年补助10 000元,
每年需投人7.5亿元,2000—2010年共投入82.7亿元:对个体承包管护的5.7万职工,每人每年补助2 000元,每年需投入1.2
亿元,2000—2010年投入12.5亿元。
2.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内蒙古、大兴安岭集团公司按每人每年8 000元(3年2.4万元)计算,吉林、黑龙江省按每人每年7 440
元(3年2.23万元)计算。每年需投入16.4亿元,3年共需投入49.2亿元。
3.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吉林每人每月208元,黑龙江省每人每月256元,内蒙古、大兴安岭集团公司每人每月284元。
经测算,每年需投入4.2亿元,3年需投入12.6亿元。
4.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助。吉林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 000元的29%,黑龙江按在职职3 232资总额5 000元的30%,内蒙古按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 500元的29%,大兴安岭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 500元的30%,经测算,每年需投入10.2亿元,2000~2010
年需112.2亿元。
5.政社性支出补助。对企业承担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经费及政府绎费中央和地方给予补助。教育经费每人每人每年
补助12 000元,医疗卫生经费每人每年补助2 500元,公检法司经费每人每年补助15 000元,政府经费以1997年实际支出数为基数
。上述4项经费每年需投入14.5亿元,2000~2010年需159.5亿元。
对以上5项经费,中央财政补助80%,地方财政补助20%央直属大兴安岭森工企业中央财政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