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房装让门面,对方打了一个不符合事实的条子:装修费、房租费,可转后才发现那门面是早已通知拆迁的,这是我才明白对方为什么说打转让费以后会有麻烦。因此法院判决时并没有依据门面早已通知拆迁的证据进行判决,说门面转让包括装修费和房租费这是潜规则。当时我在想装修也是对方自己使用多年,而且是为了隐瞒拆迁事实才这样写的收条,所以我想问问这种强加给我的装修费和房租费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为什么就合法呢?
在民与法的中苦苦挣扎,3年前以37800元误转了一个已经通知拆迁门面,到现在才拆除,进一步说明了房子是拆迁的,而且5年前就有拆迁协议,当时是对方忽视法律,隐瞒拆迁事实恶意转让损人利己,请问是合情合理还是合法?其二那件门面是违法建筑,不具备出租和转让,但房东却同转房者一样以“不知道拆迁”拒绝赔偿。 促使双重无效(隐瞒事实转让应属欺诈,合同应该无效;门面未取得建筑许可,私自搭建属违法建筑,合同依然无效)但因现在转房存在潜规则:转让要强加给转让者装修费及转房者明确不要的垃圾财产,在判决时,这都是合情合理还合法?因此也不在赔偿范围。导致最后赔偿仅10000元还不够还当时借款利息和律师费用。以后我们要怎样依靠法律保护自己?老百姓还打得起官司吗?15871009921我该怎么办?说实话我有点没信心了,对方自称他们不知道拆迁,虽然有证据证明,确实是拆迁的,而且有拆迁协议,但法院不予支持,我想求助媒体,但不知道该怎样做?
在民与法的中苦苦挣扎,3年前以37800元误转了一个已经通知拆迁门面,到现在才拆除,进一步说明了房子是拆迁的,而且5年前就有拆迁协议,当时是对方忽视法律,隐瞒拆迁事实恶意转让损人利己,请问是合情合理还是合法?其二那件门面是违法建筑,不具备出租和转让,但房东却同转房者一样以“不知道拆迁”拒绝赔偿。 促使双重无效(隐瞒事实转让应属欺诈,合同应该无效;门面未取得建筑许可,私自搭建属违法建筑,合同依然无效)但因现在转房存在潜规则:转让要强加给转让者装修费及转房者明确不要的垃圾财产,在判决时,这都是合情合理还合法?因此也不在赔偿范围。导致最后赔偿仅10000元还不够还当时借款利息和律师费用。以后我们要怎样依靠法律保护自己?老百姓还打得起官司吗?15871009921我该怎么办?说实话我有点没信心了,对方自称他们不知道拆迁,虽然有证据证明,确实是拆迁的,而且有拆迁协议,但法院不予支持,我想求助媒体,但不知道该怎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