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或许痛心于女孩的不尊师行为,觉得她被打死活该,这就又有些过了。
要知道,马同学的行为,即使依照《刑法》,最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自诉案件,是轻罪,不是可以无限防卫(即在正当防卫时把不法侵害人杀死也白杀)的犯罪行为。
他一下子不明智也就罢了,人人都有失控的时候,只要不过度,就不打紧。可是,当地警方缘何在女孩报警后选择了通报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为何一下子就要开除老梁。要知道,如果该生确实构成轻伤以上的伤情的话,老梁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看样子没有。既然什么事没有,何必多此一举,去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让当地的教育行政有一次违法行政的机会,让该生有一次臭名满天飞的机会。
要知道,很多比她还恶劣的未成年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均未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