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PPT,至于这是不是你做的我们也先不推敲,身为一个大学生应该不是个法盲了吧,就算是也没关系,我直接告诉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第1,2,3,5,6,6,7,8,10,11.小条和第四十八规定,你这就是在侵犯被人和合法权益,讲大点就算上了法庭你也是个输字,哪怕不是你做的但是确实你演讲的,利益体第一受益人是社团,但是潜在的真正受益人确实你。你用自己已经退出社团为理由就算真的有责任也可以直接以此为接口推到做PPT找图片的妆娘和土豪身上,啧啧啧,名利皆收还不用为后果担一点责任,这不为不高的一招。至于你说的自己社团的妆娘图用了算盗?那好吧,孔乙己大家都熟知,还记不记得他说的一句话:“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你现在和他有什么分别?所有人拿东西都不用给钱了,自己国家/星球的东西我拿了算偷?别说什么时间短,再短那也是侵犯他人权益,具体的我下个楼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