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看看。我前天在马路上直行,大约50码的速度,经过一个道路绿化隔离带的缺口(不是人为的,应该是当时建隔离带的时候就这样设置的)突然冲出来一辆电动车,没刹住车,电动车车主轻伤,现在在急诊观察室四天,不够住院标准。
想请问首先,在急诊观察室的费用,保险公司给报么?其次,隔离带之间的缺口算路口么?这种情况下撞车算谁的责任?
我想的是如果对方只要求赔偿医疗费的话,可以让保险公司负全责,但如果他们还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的话,按法律看来讲,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大家帮帮忙,说说自己的看法,先谢谢大家了!
想请问首先,在急诊观察室的费用,保险公司给报么?其次,隔离带之间的缺口算路口么?这种情况下撞车算谁的责任?
我想的是如果对方只要求赔偿医疗费的话,可以让保险公司负全责,但如果他们还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的话,按法律看来讲,我该承担多少责任?
大家帮帮忙,说说自己的看法,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