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熊吧 关注:694,841贴子:7,629,492

【爱熊熊】用半年时间帮他把泪痕治好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开始半年前他是这样的,脚还发出阵阵恶臭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6-01-26 22:01回复
    现在他是这样的,给他剃了个贵宾脚,打算留起来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16-01-26 22:02
    收起回复
      2025-05-30 06:27:36
      广告
      哇 好可爱 我正在养2个月大点的比熊 请问什么狗粮适合比熊吃


      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6-01-26 22:05
      收起回复
        顶帖等更新~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6-01-26 22:09
        收起回复
          求艾特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6-01-26 22:10
          收起回复
            好漂亮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6-01-26 22:19
            收起回复
              这逆袭!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6-01-26 22:29
              收起回复
                求更新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6-01-26 22:35
                收起回复
                  2025-05-30 06:21:36
                  广告
                  其实他能越变越好也是贴吧的很多好贴让我借鉴学习的,大家有空可以多翻翻看看


                  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6-01-26 22:37
                  收起回复
                    求治泪痕方法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6-01-26 22:38
                    回复
                      下面开始说正事,半年前,他被前主人遗弃,宠物店的老板找到我,问我要不要收养,这个熊第一不错,毛量很足,黑色素强大,脸挺甜的,就是前主人不知道在想什么,我拿到吓了一跳,浑身恶臭


                      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16-01-26 22:39
                      回复
                        检查了耳朵没有耳螨,那就先治脚吧,我买了唯达宁喷雾和皮特芬喷雾,每天三次交替的给他使用,大概一个月不到脚底就已经不红了,也不臭了,我就让宠物店帮我剃了脏毛,每天保持干燥即可,四只是最快痊愈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16-01-26 22:42
                        收起回复
                          脸呢?咋治好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6-01-26 22:44
                          收起回复
                            继续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6-01-26 22:47
                            收起回复
                              2025-05-30 06:15:36
                              广告
                              好了泪痕这个我首先买了天然粮给他吃,它到我家半年从没有吃过人吃的食物,只吃狗粮和一些狗狗吃的零食作为奖励,我家吃的天然粮我算是参照当爸的这个帖子里买的大家空了可以去挖坟
                              它先后吃过爱肯拿,福摩,现在是百利无谷,当中很长一段时间是爱肯拿羊肉苹果加福摩鸭肉三文鱼,但是福摩听说假货很多,我就放弃了,这次买了百利无谷牛肉的,估计曾经生活不易,它不挑食,吸收的也很好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6-01-26 22: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