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5月进入的公司,在公司担任行政一职(公司就7个人,年后现在就3个),工作后才了解说白了就是内勤员工,啥都干!公司销售化妆品的,下边有几家经销商,老板在经八路建文商场有个自己的专柜,请了3个美导(有一个经常出差,下店辅助经销商销售,2个美导半班倒)由于11月建文专柜业绩超差,老板让我没事去建文看看,辅助工作!之后我在建文专柜上班,(上班时间和我在公司上班时间一样。公司是09点—12点,2点—6点,我在建文是10点—17点,中间没有休息)!16年1月15号专柜2个美导相继离职,就剩我和经常出差的这位美导在商场,我俩协商下,俩个人就是一替一天上班(早10—21:30),干了半个月,1月底,我也离职了,因为商场离家太远,很多事情让我也不想在这个公司待下去!终于等到2月15号该发工资了,却一直没信,也都习惯了,每月都要拖一个星期!过了5天,我真等不了了,过完年开销太大。我给老板发微信,老板让财务先给我工资算出来给我,最后财务问了我很多考勤问题,最后说我工资2700左右(加上元旦3天双倍。我的工资一直都是每月2500+50全勤)之后财务把我工资给老板说后,老板不同意给我发那么多,说我15号前每天上的没有8个小时,还有15号后都是半天,应该给我按半班工资给我…我真可冤枉…为什么?我在公司上几个小时,我去商场就上几个小时,没有少一分钟!15号之后,你老板有告诉过以后上班就半天工资嘛,如果这样,当初我肯定不会干!去了金水局劳动侦查大队,可是要实质性的证据,我没有,只有电子版的,却不能用!给老板打电话,老板也直接挂掉…我真是伤心…不知道咋办…不能因为我离职,就这样克扣我工资,太过分了…我该怎么样要回我全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