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骏眉市场乱相

(图:金骏眉市场价格乱相)
遗憾的是,关于金骏眉旷日持久的商标争议,使得金骏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缺乏对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最终导致了当下金骏眉市场的混乱,严重影响产业发展,更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2007年初,正山茶业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因同行恶意抢注,2009年6月商标局驳回了正山茶业申请。正山茶业公司于2009年7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再审,认为金骏眉不是一种红茶品种,在正山茶业公司生产金骏眉之前,中国任何有关植物的书籍和武夷山的历史记载中,都没有金骏眉茶叶品种的存在,并且向该委员会提供了从04年着手研发金骏眉到09年推广金骏眉的各项材料与证据。
2010年2月,商标局对正山茶业公司申请的金骏眉商标通过了初步审定,发出注册公告。这也是重新对正山茶业公司在法律证据与程序上申请并注册金骏眉商标的认可。
在金骏眉行情走高的大背景下,该恶意抢注企业又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认为金骏眉是桐木关茶人集体智慧的结晶,应属于集体所有。经商标局审查,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也就是维护了2010年2月核准正山茶业注册金骏眉商标的决定。此后,该企业再次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作出第53057号异议复审裁定,再次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给正山茶业。此后该公司向北京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但北京一中院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但对此结果,该公司依旧存有异议,无视金骏眉创制、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实事,继续上诉至北京市高院。
至此,金骏眉商标的诉讼已经走过了近六年历程。
2013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令认定金骏眉已经成为一种红茶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复审裁定。至此,金骏眉商标争议的七年间,市场规模乱相已经形成,金骏眉失去了得到商标法保护的最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