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兖州区医疗保险处和兴隆庄镇人社所的工作安排,我矿将开展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续保登记工作,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户籍在矿的职工家属、城乡居民和外来常住人员,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 (星期六星期天不休息) 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三、登记地点
原离退休中心一楼
四、登记证件
1.新参保人员:《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加盖有公章的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常住人口登记卡;此三页复印到一页中);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属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残疾),须提供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须提供兖州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1份及与低保户主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续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上年缴费单据办理缴费续保手续。
3.缴费标准:
①.老年居民(1946年12月31日前生人)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不缴纳费用。
②.2017年出生的新生儿,由其监护人到兴隆庄镇人社所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出生当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③.其他城镇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150.00元。
4.每位参保人员必须登记联系电话(尽量使用手机号码)。
六、其 他
1.在矿校就读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由其监护人到其户口所在地办理。
2.外来常住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发放的暂住证或常住人口证明信。
3.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不足18位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一份)。
请广大居民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登记地点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咨询电话:
兖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处: 3420679 3438578、350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