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专科层次全科教师如何录取?
答:专科层次单独招生的全科教师录取按照县(市)培养计划定向录取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预录取。培养高校依据县(市)培养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结果在招生高校的网站公布,并由录取院校将预录取结果通报预录取考生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预录取学生应在预录取结果发布一周内与县(市)、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乡村小学、教学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如有考生放弃签订协议书,高校可不予录取并依次进行递补录取,直至完成县(市)培养计划。
(2)正式录取。培养院校根据预录取学生名单和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到省招办办理相关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定向分县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未完成的专科单招计划余额统一转入高考使用。
7.专科层次全科教师如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如若未按时报到,则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独招生及普通高考录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