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吻
查斯洛克发现了一个秘密,虽然不会引起别人太大的惊讶,但他敢说这件事在学校里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至少目前是。
他的学长凡欧特为什么要涂唇膏,还选颜色那么深的?几乎所有初次见到他的学长的人会稍稍在意一下,但从来没人去深究过。
而只有查斯洛克知道这件事的原因——凡欧特纹唇了,相当诱人的嫣红色,所以选了这种颜色极深的唇膏来遮盖。
哦请不要问他是怎么去掉他的唇膏以及为何认为凡欧特是纹唇了而不是里面还画了一层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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噫像我这种钻牛角尖的人……

航海者,带回了文身的男子,犹如以往传说中的怪异。
第一个被带回的是[文身的王子],头至脚都有文身,一六九一年后从南太平洋带回伦敦。带他回来的是威廉·丹尼尔。
人们群集去看他,而且传遍整个英国、欧洲做展览。两世纪以后,巴纳带着他们[君士坦丁王子]从阿尔巴尼亚到美国。
在他的身上有三百三十八种设计的图案。在他的手指间文上了象征[小偷]的图案,在缅甸的马戏团,他一星期赚一千元。
文身的王子库克船长从南太平洋带回的传说,以及其他外国岛屿上的文身在欧洲、英国形成了一项大众所注目的风潮。
当勇健的英国水手航行到太平洋,而朝圣者从圣城带回代表他们疲累旅行的一项特产,在皮肤上做记号回乡时,这种风潮更加盛行了。直到一八六二年,纹身完全公开的出现,有一个著名的旅行团带至圣城,开始了文身的滥觞。
英国王子查理士即后来的爱德华七世,在他十八岁时,他访问了圣城并且在手臂上纹上马尔他十字架,以纪念这种场合。
当这种消息传遍欧洲时,文身成为狂热的流行趋势。王子、爵士、公主、仕女、美国的百万富翁、东方有权势者,纷纷让职业性的纹身师纹上小型、精致的图样。在大西洋的两边,此时是纹身的黄金阶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水手的百分之六十五和百分之二十五的军人都有文身。
一八九二年,[教授]山姆欧·瑞时,在美国发明了机器。这部机器配合着消毒的程序,成为文身的一项革命。现在,每个人都可以经由自己的选择,用快速、卫生的、无痛的手法来纹身。
在风行的纹身潮流里,老旧的主题,象征爱情和战争的图样仍然是最受欢迎,但是令人痛苦的文身仪式已不复存在.
纹唇历史没有找到我不甘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