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纷纷在百度南宫吧留言称兰德花园、等小区物业费收取一元/m²,价格高于其他小区收费的情况反映。

经本地头条向南宫市发改局物价办价格科咨询得知,兰德花园小区收费并没有向物价办申请审核、备案,也没有经物价办批准收费,属于违规收费行为。
经了解,以上小区物业属于前期物业(前期物业指的是小区初建,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均属于前期物业。等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之后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才算正式的物业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情况,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已经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前期物业收费需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收取,南宫市目前施行前期物业收费的的是2012年南宫市物价局与住建局出台的政府指导价文件,指导价格在0.3元m²-0.6元m²左右,上下幅度百分之十的范围。
本地头条向物价办提出看一份目前我市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文件,被告知需请示领导...
南宫市发改局物价办价格科工作人员告诉本地头条,网民反映个别前期物业收费过高的帖子,这是关系民生的问题,经汇报已经引起领导的的重视,已责令物价办检查科对上述物业下达了检查通知书,为规范我市物业收费收费标准、治理违规收费活动将逐步在全市展开。
物价办工作人员坦言:目前我市施行的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格与今日市场情况相比有些偏低,有可能会召开价格听证会出台新的政府指导价,但不经物价部门审核备案批准的收费是违规的。
本地头条在南宫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改局版块看到了《南宫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办)行政权力清单》
清单中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处罚的依据是:
《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公布)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12月4日修订)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
(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
(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
(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
(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
(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7月20日网民向市发改局物价办反映至今日(7月31日)近两周的时间,物价检查(稽查)部门尚未对此关系我市民生事作出检查结果或结论。目前,我市各级政府机关单位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题工作进行再部署期间,哪个部门冷然在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及时为老百姓利益着想,出现政令不畅、拖拉拖诿、纪律涣散,有关部门不该反思吗?
物业费到底怎么收?收费标准是什么?
近日,邢台民意通一网友在平台上详细咨询了物业费的相关问题。
随后,市物价局针对网友的咨询进行了回复。邢台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在执行五个等级,一级0.8元/㎡;二级0.65元/㎡;三级0.5元/㎡;四级0.3元/㎡;等外级0.2元/㎡;电梯运行费0.3元,这些价格均可以上下浮动10%,具体服务等级划分需向市房管局咨询。按照规定,邢台市物业服务收费最高为1.21元,其中物业费一级0.88元、电梯费0.33元,楼道照明原则上列入物业服务成本,若能单独计量可单独收费,专款专用。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报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另行收取。
对于一楼住户是否需要缴纳电梯费用,物价局解释,电梯属高层住宅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一层住户也需要交电梯费。
此外,根据邢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邢台市区范围内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南宫的生活水平高于邢台?南宫的物业属于几级资质?不经物价办审核随意高价收费是谁助长或默许了违规物业收费?
难道有关部门就不去查查吗?非得等到业主拉白幅才去管在个事情?一句政府指导价?一句市场调节价,就把原本属于职能范围的事情推脱干净....

经本地头条向南宫市发改局物价办价格科咨询得知,兰德花园小区收费并没有向物价办申请审核、备案,也没有经物价办批准收费,属于违规收费行为。
经了解,以上小区物业属于前期物业(前期物业指的是小区初建,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与开发商签订的服务协议均属于前期物业。等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之后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才算正式的物业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等情况,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如已经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前期物业收费需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收取,南宫市目前施行前期物业收费的的是2012年南宫市物价局与住建局出台的政府指导价文件,指导价格在0.3元m²-0.6元m²左右,上下幅度百分之十的范围。
本地头条向物价办提出看一份目前我市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文件,被告知需请示领导...
南宫市发改局物价办价格科工作人员告诉本地头条,网民反映个别前期物业收费过高的帖子,这是关系民生的问题,经汇报已经引起领导的的重视,已责令物价办检查科对上述物业下达了检查通知书,为规范我市物业收费收费标准、治理违规收费活动将逐步在全市展开。
物价办工作人员坦言:目前我市施行的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格与今日市场情况相比有些偏低,有可能会召开价格听证会出台新的政府指导价,但不经物价部门审核备案批准的收费是违规的。
本地头条在南宫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改局版块看到了《南宫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办)行政权力清单》

《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公布)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年12月4日修订)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
(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
(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
(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
(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
(二)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
(三)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
(四)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
(五)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
(六)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7月20日网民向市发改局物价办反映至今日(7月31日)近两周的时间,物价检查(稽查)部门尚未对此关系我市民生事作出检查结果或结论。目前,我市各级政府机关单位对“一问责八清理”专题工作进行再部署期间,哪个部门冷然在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及时为老百姓利益着想,出现政令不畅、拖拉拖诿、纪律涣散,有关部门不该反思吗?
物业费到底怎么收?收费标准是什么?
近日,邢台民意通一网友在平台上详细咨询了物业费的相关问题。
随后,市物价局针对网友的咨询进行了回复。邢台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现在执行五个等级,一级0.8元/㎡;二级0.65元/㎡;三级0.5元/㎡;四级0.3元/㎡;等外级0.2元/㎡;电梯运行费0.3元,这些价格均可以上下浮动10%,具体服务等级划分需向市房管局咨询。按照规定,邢台市物业服务收费最高为1.21元,其中物业费一级0.88元、电梯费0.33元,楼道照明原则上列入物业服务成本,若能单独计量可单独收费,专款专用。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报经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另行收取。
对于一楼住户是否需要缴纳电梯费用,物价局解释,电梯属高层住宅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一层住户也需要交电梯费。
此外,根据邢台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邢台市区范围内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区(别墅除外)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南宫的生活水平高于邢台?南宫的物业属于几级资质?不经物价办审核随意高价收费是谁助长或默许了违规物业收费?
难道有关部门就不去查查吗?非得等到业主拉白幅才去管在个事情?一句政府指导价?一句市场调节价,就把原本属于职能范围的事情推脱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