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中组组长、会计截留集体款项、圈占农田等情况的反映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作为花洲街道办事处三里阁竹中组村民,向你们反映我村民组长张先玉、会计张吉良私自截留村集体征地补尝有关款项400余万,私自圈占农田等行为达4年之久。恳请你们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保障我村组集体村民的利益。
一、截留村集体有关款项情况如下:
1.将集体土地12.2亩倒卖村组外人员刘红云、小先玉(大名张先玉)和刘成新用于开发建房;出让或倒卖地皮40个单元左右(100㎡/单元);变卖给致远学校的土地,东城办事处20亩左右145万元左右.....上述卖地钱款至今不知去向。
2.一高中、市纪委所征土地以及花洲办事处所征竹园村大坟上土地,政府以发放征地补偿款、划拨代征地等方式对我村民所失土地进行补偿。但直至今日,征地补偿款除了给村民极小一部分青苗补偿费之外,其他费用全部被张先玉以各种名义截流,至今未向村民发放;代征地开发后所建房屋至今也未按照约定分配给村民。
二、私自圈占农田情况如下:
私自将村民40亩耕地转化为非耕地,并出租给一砖厂使用七年之久,却给村民说对方只付了四年的租金,村民至今未见一分钱。随后,张先玉胞弟张先豹以暴力方式将该地块圈占,公地私用。村民除非出钱“购买”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现张先玉声称该地块以两万元的价格“出租”给张先豹女婿使用(实际租金收益为10万左右)。名为出租,实际圈占,以达到后期霸占之目的。
上述土地及农田是属于竹中组全体村民所有,处置后所得款项亦应当是村民集体财产。组长及会计二人不顾百姓困难,拒不发放私自截留甚至公田私占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对此,我村民组村民强烈要求公开村组账务,及时发放截留款项,对剩余耕地按照人口进行平均划分。请求各位领导依法为我们主持公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作为花洲街道办事处三里阁竹中组村民,向你们反映我村民组长张先玉、会计张吉良私自截留村集体征地补尝有关款项400余万,私自圈占农田等行为达4年之久。恳请你们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保障我村组集体村民的利益。
一、截留村集体有关款项情况如下:
1.将集体土地12.2亩倒卖村组外人员刘红云、小先玉(大名张先玉)和刘成新用于开发建房;出让或倒卖地皮40个单元左右(100㎡/单元);变卖给致远学校的土地,东城办事处20亩左右145万元左右.....上述卖地钱款至今不知去向。
2.一高中、市纪委所征土地以及花洲办事处所征竹园村大坟上土地,政府以发放征地补偿款、划拨代征地等方式对我村民所失土地进行补偿。但直至今日,征地补偿款除了给村民极小一部分青苗补偿费之外,其他费用全部被张先玉以各种名义截流,至今未向村民发放;代征地开发后所建房屋至今也未按照约定分配给村民。
二、私自圈占农田情况如下:
私自将村民40亩耕地转化为非耕地,并出租给一砖厂使用七年之久,却给村民说对方只付了四年的租金,村民至今未见一分钱。随后,张先玉胞弟张先豹以暴力方式将该地块圈占,公地私用。村民除非出钱“购买”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使用,现张先玉声称该地块以两万元的价格“出租”给张先豹女婿使用(实际租金收益为10万左右)。名为出租,实际圈占,以达到后期霸占之目的。
上述土地及农田是属于竹中组全体村民所有,处置后所得款项亦应当是村民集体财产。组长及会计二人不顾百姓困难,拒不发放私自截留甚至公田私占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对此,我村民组村民强烈要求公开村组账务,及时发放截留款项,对剩余耕地按照人口进行平均划分。请求各位领导依法为我们主持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