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服务区招生,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学校要严格控制“大班额”,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严把学生报名资格关,确保本服务区内的学生全部按时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全部升入初中就读,严禁留级;坚决控制辍学,坚决杜绝招收未毕业的小学学生,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五四”制学校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继续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下发入学通知书;实行证件交接签字制度,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交接工作,杜绝证件丢失情况发生。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