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6年期间,旌阳区双东镇凉水村3组组长张某某截留低保金10640元,部分截留款用于补贴70岁以上老人,被予以党纪立案。”
“2013年至2014年,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村党支部书记兼凯江村6组组长夏某某,违规收取低保款13560元用于该组集体公益事业,被予以党纪立案。”
“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村原6组组长夏某某,2013年违规收取4户低保户低保金7000元用于组上开支;双东镇凯江村村妇女主任兼任7组组长肖某某,2015年违规收取4户低保金4900元用于组上开支,均被予以党纪立案。”
……
这是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几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这几起侵吞低保金的案例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手法不一,为此,区纪委监委予以公开曝光。
低保金搞“二次分配”
张某某是双东镇凉水村3组的低保户,除2015年外,从2012年到2016年,他一直在领低保,按标准他该领到9240元,但是这4年他总共才领到5000元。
“因为我们评上低保后,组上有部分人认为我们不符合条件,组长为了照顾情绪,要求我们每次领到低保金要分一些给70岁以上的老人。”张某某说出了他没有全额领取低保金的原因。
2012年至2016年,双东镇凉水村3组先后共有低保户24人,共计应领取低保金28740元。而实际他们拿到手的低保金只有18100元,其余截留低保金大部分以补贴形式发给该组11名70岁以上老人。
此事的始作俑者就是双东镇凉水村3组组长张某某。据他交待,为平衡矛盾,当初组上评低保时,经过组员大会讨论决定享受低保的农户只领取低保金的70%,其余30%用来补贴组上70岁以上老人及残疾人,所有低保卡由组长统一保管,发放方式是年底由组长与低保户一道统一取出一次性发放。2012年至2016年该组共截留低保金10640元,但有据可查的70岁以上老人领取金额仅8600元,结余2040元。蹊跷的是,在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2017年7月,张某某又先后补给几户低保户共4100元。

纪检监察干部审核账目
低保金捐作“公益金”
“哪个愿意捐嘛,本来就该自己得。但这是组上的硬性要求,所以莫办法,只好写成自愿捐。”
无独有偶。当凯江村6组的夏某某被问到他是否自愿捐献低保金修路时,他这样回答。他先后享受了两年低保待遇,2013年向组上交了1570元,2014年交了2780元,合计交出4350元,每年到手的低保金都只有500元左右。
“说是修路,后来也确实修了一条通往河边的路,大家在河边都有土地,为啥由我们低保户来捐?”夏某某对捐低保金修路一事一直耿耿于怀。
原来,在双东镇凯江村6组有一个“土政策”,村民被评定为低保户后所得低保金必须退回一部分用于组上开支,金额不等。仅2013年夏某某等4户低保户就一共退出低保资金7000元,2014年组上又收取低保金6560元,合计13560元,并由凯江村党支部原书记夏某某的亲弟弟夏保管,截至2018年5月,除掉各项开支还剩余6815元。
上行下效,双东镇凯江村村妇女主任兼任7组组长肖某某也依法炮制,为了方便组上开支,2015年违规收取4户低保金4900元。

纪检监察干部入户调查
“虽然这几起扶贫领域侵吞低保金的典型案例查办告一段落,张某某、夏某某、肖某某等人也因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这个案件也反映出我们的部分贫困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平均主义思想严重。”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天翼说道,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关注这些方面,及时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守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坚决杜绝那些与民争利的“小九九”。
转载至:http://www.scjc.gov.cn/cflj/cfdt/201807/184029392.html
“2013年至2014年,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村党支部书记兼凯江村6组组长夏某某,违规收取低保款13560元用于该组集体公益事业,被予以党纪立案。”
“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村原6组组长夏某某,2013年违规收取4户低保户低保金7000元用于组上开支;双东镇凯江村村妇女主任兼任7组组长肖某某,2015年违规收取4户低保金4900元用于组上开支,均被予以党纪立案。”
……
这是德阳市旌阳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的几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这几起侵吞低保金的案例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手法不一,为此,区纪委监委予以公开曝光。
低保金搞“二次分配”
张某某是双东镇凉水村3组的低保户,除2015年外,从2012年到2016年,他一直在领低保,按标准他该领到9240元,但是这4年他总共才领到5000元。
“因为我们评上低保后,组上有部分人认为我们不符合条件,组长为了照顾情绪,要求我们每次领到低保金要分一些给70岁以上的老人。”张某某说出了他没有全额领取低保金的原因。
2012年至2016年,双东镇凉水村3组先后共有低保户24人,共计应领取低保金28740元。而实际他们拿到手的低保金只有18100元,其余截留低保金大部分以补贴形式发给该组11名70岁以上老人。
此事的始作俑者就是双东镇凉水村3组组长张某某。据他交待,为平衡矛盾,当初组上评低保时,经过组员大会讨论决定享受低保的农户只领取低保金的70%,其余30%用来补贴组上70岁以上老人及残疾人,所有低保卡由组长统一保管,发放方式是年底由组长与低保户一道统一取出一次性发放。2012年至2016年该组共截留低保金10640元,但有据可查的70岁以上老人领取金额仅8600元,结余2040元。蹊跷的是,在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后,2017年7月,张某某又先后补给几户低保户共4100元。

纪检监察干部审核账目
低保金捐作“公益金”
“哪个愿意捐嘛,本来就该自己得。但这是组上的硬性要求,所以莫办法,只好写成自愿捐。”
无独有偶。当凯江村6组的夏某某被问到他是否自愿捐献低保金修路时,他这样回答。他先后享受了两年低保待遇,2013年向组上交了1570元,2014年交了2780元,合计交出4350元,每年到手的低保金都只有500元左右。
“说是修路,后来也确实修了一条通往河边的路,大家在河边都有土地,为啥由我们低保户来捐?”夏某某对捐低保金修路一事一直耿耿于怀。
原来,在双东镇凯江村6组有一个“土政策”,村民被评定为低保户后所得低保金必须退回一部分用于组上开支,金额不等。仅2013年夏某某等4户低保户就一共退出低保资金7000元,2014年组上又收取低保金6560元,合计13560元,并由凯江村党支部原书记夏某某的亲弟弟夏保管,截至2018年5月,除掉各项开支还剩余6815元。
上行下效,双东镇凯江村村妇女主任兼任7组组长肖某某也依法炮制,为了方便组上开支,2015年违规收取4户低保金4900元。

纪检监察干部入户调查
“虽然这几起扶贫领域侵吞低保金的典型案例查办告一段落,张某某、夏某某、肖某某等人也因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这个案件也反映出我们的部分贫困村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平均主义思想严重。”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天翼说道,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关注这些方面,及时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守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坚决杜绝那些与民争利的“小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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