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5楼】
《国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兵役法》第八章明确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进行基本的军事训练。”“高等院校设军事训练机构,配置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
想免军训是不可能的,就算因为身体原因实在无法参训,也会因为没有修满学分而在大三大四时比别人多选修一些课来补上。请不要发表这样不负责任的言论,以免误导新生,混淆视听。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盟隶属于院团委,成立于2001年。八年来社联不断的完善社团联盟内部的管理制度,加强与外校的交流,积极响应党和学校的领导,以服务广大同学为中心,为二外学子提供了提高综合素质、交流思想、展示自我的平台,为二外校园文化发展书写着一幅幅多彩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