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爱情婚姻
————非处或半处婚恋的真相
非处或半处如同残花败叶,更如同别的男人吃过的剩菜、穿过的破鞋,不仅心理上无法接受与她有肌肤之亲,生理方面也觉得她肮脏。
对她而言,她的心理上一生都忘不了第一个男人,生理上也永远无法消除第一个男人在体内留下的痕迹——先父遗传、精子抗原和抗体!
另外,男人与非处或半处的女性结婚,男人对女人没有完整的拥有感,女人对男人也没有完全的归属感。所以双方在内心深处对彼此都缺少一份道义上的责任感(这个法律、道德和舆论都管不了),因此婚后彼此之间的忠诚度必然很低、相互之间的容忍度也会很小,一旦遇到外部诱惑或者两人发生矛盾,很容易走向彻底分手!
所以,非处或半处免费给我做贴身丫环我都嫌脏和不安全!更不要说给她法律上的“配偶编制”和“妻子”的名份。
对于“非处或半处”的一生而言,她的丈夫既不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不太可能是她的最后一个男人!
各位切记:贞洁重要,宁缺勿滥!
————liujun的真知卓见!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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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
**无情,浪女无义;
情义无价,而非处(半处)无真爱!
在当前这个江河日下、世风不古,道德崩溃、三观混浊的时代,“非处和半处”固然有选择自以为是的三观及相应生活方式的自由和权力,但是她们没有强迫其他男子认同、接受她的三观及相应的生活方式的自由和权力(当初占有她贞操的那个男子除外)。因为其他男子也有选择自己三观和生话方式的自由和权力。
这是“普世价值”的内在逻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同化学上“相似相溶”。
“非处和半处”在婚恋方面,应该也只能找哪些与自己持有相同开放性观念的男人。
否则,如果三观冲突双方之间要么是“形同水火,势不两立”;要么是“水油相逢,互不相容”。
因此,如果一个女性选择了“性开放”的观念,就不要也不再可能奢望可以享受“传统的爱情婚姻家庭”生活!
这种**的想法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更不符合天道!
这种情形在西方社会的现代说法叫“机会成本"——人必然要为自己之前的选择付出代价,而与这个选择可能导至预期的或现实的结果是正收益或是负收益无关;在选择了某个机会的同时,意味着对其它各种机会的放弃。
“路径依赖”——当前现实下,在面对未来时可能有的选择受限于以前的选择造成的现状。
在哲学上这叫“人不能一次踏进两条河流”。
因为在4个维度的时空里,在常规尺度下,人(“自然人”或“社会人”)不能像“双缝实验”中的量子一样,能够同时出现在两处、同时经过两个路径。
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能同时路过、享受到两处风景……
持有那种奢望的“非处和半处”在道德上是极端自私自利的,在心智上是不健全不理智的。
当然,现实生话中“非处和半处”也能找到“接盘侠”,甚至是很容易找到。原因有:
“非处和半处”有自知之明,自己主动“打折降价”。
一部分单身男性限于现实和个人的客观因素制约而凑合结婚。
但这类“婚姻”的稳定性、当事人的幸福感之低可想而知。
在所谓的“性开放”的社会现实中,婚姻状况到底如何呢?
前几年CCTV曾公布了民政部当年的统计数据:全国当年登记结婚的是600多万对,而办理离婚的是400多万对。两者的比例约为3:2。
而2019年有媒体公布的2018年全国各省的离婚率:高的省份大于67%,较低的省份也大于34%即三分之一还多。
如果再将“非处和半处”的婚姻单独统计,则“非处和半处”的离婚率更高。
这里还没有计入因各种因素免强维持的名存实亡的“婚姻”。
事实胜于雄辩,“非处和半处”的婚姻解体必然是大概率事件。这说明伴随着持“性开放”观念的“非处和半处”女性增多,离婚率必然升高。在数理统计上两者有直接的正相关性,证明了两者之间在逻辑上存在因果关系。
“非处和半处”通常故意偷换概念:将具体的某一个男人 与表示“男性群体”的“男人”相混淆。
非处和半处的帐只能去找当初将她“破处”的那个男子去算,其它的男人并不欠她什么,没有任何道义上的责任和必要去娶“二手货”、当“接盘侠”!
其实,“非处和半处”的失贞完全有可能当初是她自己主动献身的,至少是她默许的,或者是她半推半就的。如果是非自愿性质的就是强奸,公安局应有她的报案记录,检察院应有立案记录,法院应有审判记录。
谎称是由于体育活动、日常骑自行车、摔倒是不太可能将一个深藏在处女身体隐秘所在的处女膜破坏掉的。
所以,非处和半处的婚姻和家庭实质不过是“生育合作社”+“经济共同体”+“合法合德的性伙伴”,她们嘴里所谓的“爱情”只不过是个自欺欺人的点缀而已,根本不值得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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