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问我的母亲从小没有抚养过我 也没给我生活费 并且小时候还对我进行讥讽 就像左传第一名篇《郑伯克段于鄢》一样 父母从小就不合 我6岁的时候离婚
我4个月大就和爷爷奶奶一起长大 后来因为不能生育
她找到我希望我能过去跟她一起生活 因为她已经36岁了 医生诊断不会怀孕了 她后来结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 比我小13岁 果断就又把我抛弃了 两年后因为他的孩子从小就有孤独倾向 她又找到我 希望我能够冰释前嫌(不要脸)能够赡养她和她那个小儿子 而且一直到现在 没给我生活费 就是说18岁以前没给我任何固定生活费 更别谈18以后了 挥霍无度 月入过万 欠几十万 而且她自己有房产和车产 超过200万 请问我以后可以直接不理她吗?可以不用赡养她吧?而且我算了一下 如果她要赔我抚养费12年的话 以她的收入标准应该是10000✖️20%✖️12✖️12 应该是288000 请问我要怎样才能把利益做到最大化 我如果不告她 她就理论上没资格和我谈赡养的问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