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主权性
主权是国家权力的基本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国家内部,主权是指最高统治权和决定权,即国家权力意志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任何其他意志都不能与国家权力意志相抵触,这是主权的至高性。在国际关系中,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的主权独立性,一国与他国之间的主权平等性,即一个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一个国家在主权意义上与其他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资格,即是国家主权之间的平等性。
2、权威强制性
国家权力之所以对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就在于它是一种合法强制性力量,这是国家权力有能力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前提。如同恩格斯所强调的,“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
3、管辖普遍性
国家权力凌驾于其他各种社会力量之上,其效力施于一国全体居民。在国家权力管辖的范围内,所有社会成员、社会组织、社会集团都不能违背国家权力意志和规定。因此,国家权力对全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就是说,它不仅对被统治阶级成员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也具有约束力。
4、组织机构性
国家权力通过特定组织形式加以实施。为维护国家主权,国家需要特定组织抵御侵略;为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的实施,需要特定组织予以贯彻落实;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普遍性,国家权力的广度和深度要充分覆盖和达及所管辖的地域空间、法定范围和管辖对象。国家权力的组织性,要求国家按照不同功能和层级等,建立各类国家机构。

主权是国家权力的基本属性,也是一个独立国家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国家内部,主权是指最高统治权和决定权,即国家权力意志具有最高地位和效力,任何其他意志都不能与国家权力意志相抵触,这是主权的至高性。在国际关系中,主权是指一个国家的主权独立性,一国与他国之间的主权平等性,即一个国家具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一个国家在主权意义上与其他国家具有平等的地位和资格,即是国家主权之间的平等性。
2、权威强制性
国家权力之所以对社会成员具有约束力,就在于它是一种合法强制性力量,这是国家权力有能力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前提。如同恩格斯所强调的,“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
3、管辖普遍性
国家权力凌驾于其他各种社会力量之上,其效力施于一国全体居民。在国家权力管辖的范围内,所有社会成员、社会组织、社会集团都不能违背国家权力意志和规定。因此,国家权力对全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这就是说,它不仅对被统治阶级成员具有约束力,而且对统治阶级内部成员也具有约束力。
4、组织机构性
国家权力通过特定组织形式加以实施。为维护国家主权,国家需要特定组织抵御侵略;为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的实施,需要特定组织予以贯彻落实;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普遍性,国家权力的广度和深度要充分覆盖和达及所管辖的地域空间、法定范围和管辖对象。国家权力的组织性,要求国家按照不同功能和层级等,建立各类国家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