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说到……
咳咳,上一次更新的结尾我们证明了一点:在两宋时期,锏的使用目的是攻克敌军厚重的铠甲。
一切武器的形制都是随实际的使用需求而发展的,锏也不例外。这些早期的锏主要以挥砍凭砸击破敌,其锏身长而宽大厚重;此时锏身前后的粗细变化尚不明显,护手也至多只有能在交剑时保护手指的程度。
于《宋史·王珪传》之中亦有“……乃复入战,杀数十百人,鞭铁挠曲(弯曲),手掌尽裂,奋击自若。”等有关此类兵器使用方式的侧面描述。

(辽锏复原图)
之前也提到过,尽管此时的锏还没有像明清时代一样轻量化、前端进一步锐化,但重心显然也不像锤类武器一样大幅度地靠前。这虽然削弱了同重量下锏的打击力度,但也让鞭锏类武器的灵活性高于锤类武器。
这时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这样设计?既然追求以钝击破甲,为什么不干脆选用威力明显更大的锤?
首先要指明的一点是,虽然在上文中我对锏的使用做出了大量的描述,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两宋时期出现于战场上的钝器只有鞭锏。事实上,不仅限于之前提及的长斧,以骨朵为代表的锤类兵器同样是重要的战场兵器之一。
如《辽史》卷三十四(志第四·兵卫志上·兵制)所载,在辽军的正规军编制中规定,骨朵与斧钺、长短枪一样都是每名正规军需自备的格斗武器之一;北宋之《武经总要》亦注录有骨朵;

那么锏相比锤,又有什么优势呢?
两者之间,首先有一点区别是最显而易见的:长度。
在同重量下,极度靠前的重心既带来了更强的威力,也让挥舞的难度随着长度的增加大幅的上涨。
根据现存文物来看,实战使用的单手锤的长度多在40~60cm,锏的长度则从70cm~近一米等不等,所谓“寸长寸强”,冷兵器作战中长度的重要性无需多言,锏与锤之间这数十厘米的差距是巨大的。

(锤与锏的大致比较)
第二点,这里要提到一对以刀剑等武器的重心配比考量时出现的概念:强剑身与弱剑身。
让我们以一把这样的武器为例说明一下:

以剑身中间为分野,将之分为剑尖的一半与护手的一半,
前者靠近剑身的末端、因此在挥斩时拥有更长的加速距离以及更强的斩击力量、通常用于攻击。但也因此,在这一部位受力时力臂过长难以发力,因此也难以进行格挡。这一半剑身称之为弱剑身;
后者靠近护手,其特性与弱剑身相反:虽然在斩击时加速空间和发力幅度均不足以达到足够威力,但稳定性和施力效果都要强于弱剑身。这一半剑身称之为强剑身。
类比于锏,在其挥砍时、锏身的前三分之一至一半部分都具有造成充分杀伤的能力。
再来看看骨朵、蒜头等重量集中在前端的锤类武器。

锤类武器的所谓“弱剑身”部位集中于最前端,也就是其锤头部分。
在锤头之外,以锤柄中的任何一段攻击显然都不具备有效的杀伤能力。甚至于考量到锤重心的极度前倾,其锤柄部分也基本不存在如强剑身一样进行防守的效能。
故而在武器长度之外,锏在有效杀伤范围和防守能力上也存在优势。
进一步地说,靠后的重心允许长度的进一步增加,也为在退出战阵后发展出充分的技术体系提供了可能;如明代《武备要略》中载有双手鞭锏技术,而纵观历史各个朝代、除仪仗用的金瓜锤外基本没有实战双手锤的记载。
因而,锏才能与众多钝器在辽宋夏金这个时代分庭抗礼,并一直延续到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