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快上去,主持人都叫了你两次了。”老板站在后台催我。
没办法,老板把时间卡的死死的,他故意先给我化妆,再让我换衣服。等全部搞定,正好轮到我。
我现在就两条路走:一、穿着旗袍上台;二、脱了旗袍上台。
我对裸奔没兴趣,也没胆量。只好硬着头皮走上台。
老板小声提醒,“别忘了台步。”
台步=猫步。老板不说我还真忘了。
于是我模仿着我家楼下的流浪猫,高傲的抬起下巴,伸出一只脚,踩在地上,然后再笔直迈出一大步。
旗袍很长,分叉很短,我那一大步生生没迈出去,反倒绊倒自己。
在我的脸快要与舞台亲密接触时,我多么希望我穿得是开叉开到大腿根的旗袍。
我发誓,我再也不笑话《花样年华》里张曼玉的旗袍不好看了,这都是报应啊。
此时此刻,我管不了这是谁的旗袍了,抓住裙摆使劲撕扯,直到露出大腿方才罢休。
我快速爬起来,按照本该走秀的道路跑过去,再跑回来,一溜烟钻进后台,不出来了。
离开时耳边依稀能听到台下观众的笑声,我突然感到自己是一只猴子,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取笑。
讽刺的时,我得了当晚的NO.1,据说多亏了撕裙子的壮举。
颁奖时,我竟然目睹了自己丢人的照片被挂在墙上的全过程。
我恨高科技,我恨立可拍,更恨照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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