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老师真是聪明,没说为确实犯罪的人辩护,只说了为可能是冤案的人辩护。
很久之前看过一个新闻,十分的气愤。说的是一个小山村,有一个“赤脚大夫”,姑且就这么说吧,因为他多少懂一些常见医术,小感冒 头疼脑热的小病都能处理,而且算是行善,看病不收钱,如果要吃药,只收几毛钱的成本药钱。本身人家不以此为职业谋生,就是乡里乡亲多少懂点相关知识,帮忙看看严不严重什么的,不严重的吃点大众药就能好的这种。结果呢就是有一天,一对村民夫妇带着小孩来找他看,小孩子好像是肚子疼还是哪疼,疼的很凶。然后这个“赤脚大夫”看过后,说孩子病的很严重,然后不忍孩子疼的受罪大哭就给了一片常见的止痛药给孩子吃,好像就要了这一片药钱,一毛几分的,并且让夫妇抓紧快送去大医院,情况很危险什么的。然后夫妇就带着孩子回家了,也不知道是心疼钱还是什么原因,这夫妇也没去医院,把孩子放家里就出去干农活了,当时是上午,四五个小时下午回来之后,孩子就不行了,最后死了。当然死因是自己疾病,跟那片止痛药没有半点关系。之后这夫妇就把这“赤脚大夫”给告了,然后法院判的是无证行医延误病情致人死亡,判的很重很重。
当时电视里新闻演的宣判画面都有,被告就是一山沟子里一农民,也不是靠给人看病挣钱,就是淳朴的农民无偿帮助相邻这么一人,也没有什么律师,看完给我气的不行不行的,当时就有种冲动立马考上律师证冲过去给他辩护。这明显就是欺负老实人没什么文化不懂法律稀里糊涂就给判了。
这真的就是亲身经历,印象特别深,那说给这个被告所谓的“坏人”辩护是坏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