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及时制定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确保防疫资金拨付顺畅。设置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绿色通道,筹集资金,抓好疫情防控资金预算执行,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拨付疫情防控物资经费,确保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充足。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政策。积极落实患者救助费用补助、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及诊断试剂采购补助三大补助政策,全面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同时,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求,精准聚焦,精准投放,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切实履行经费保障和监管职能。精准测算疫苗及接种费用,明确资金筹集渠道,设立疫苗接种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帐核算,做到“钱等疫苗”。及时将区级疫苗专项资金上解至专户,用于疫苗采购费用,为全区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保驾护航,助力构建免疫屏障。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政策。积极落实患者救助费用补助、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及诊断试剂采购补助三大补助政策,全面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同时,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求,精准聚焦,精准投放,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切实履行经费保障和监管职能。精准测算疫苗及接种费用,明确资金筹集渠道,设立疫苗接种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专帐核算,做到“钱等疫苗”。及时将区级疫苗专项资金上解至专户,用于疫苗采购费用,为全区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保驾护航,助力构建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