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95号)、《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仓政办〔2022〕30号)等文件规定,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10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仓山区2022年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1.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人数:82人。
2.面向社区“两委”招聘人数:25人。建新镇、盖山镇、城门镇、金山街道报名参加考试的社区“两委”成员在本镇街范围内竞聘(其中建新镇录取8人、城门镇录取4人、盖山镇录取4人、金山街道录取4人);其余参加招聘考试的社区“两委”成员在除上述四个镇街之外的其他镇街范围内竞聘,共录取5人,录取人员将优先安排在所在镇街。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核、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住在本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上女性报考人员须提供缴交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养老保险缴交年限要达到或多于15年);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心强;
4. 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6. 服从组织分配;
7.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等级予以适当加分,取得国家高级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总分中分别给予5分、3分、2分的加分;
8.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仓山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区级(含)以上表彰的社区临聘人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等,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
一、计划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10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仓山区2022年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1.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人数:82人。
2.面向社区“两委”招聘人数:25人。建新镇、盖山镇、城门镇、金山街道报名参加考试的社区“两委”成员在本镇街范围内竞聘(其中建新镇录取8人、城门镇录取4人、盖山镇录取4人、金山街道录取4人);其余参加招聘考试的社区“两委”成员在除上述四个镇街之外的其他镇街范围内竞聘,共录取5人,录取人员将优先安排在所在镇街。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核、公示及聘用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住在本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上女性报考人员须提供缴交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养老保险缴交年限要达到或多于15年);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心强;
4. 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6. 服从组织分配;
7.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等级予以适当加分,取得国家高级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总分中分别给予5分、3分、2分的加分;
8.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仓山区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区级(含)以上表彰的社区临聘人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等,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