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要分割共同财产,除非夫妻有书面协议规定了夫妻财产不共有,否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包括已获得的和将来应当获得的)
4.住房补贴,公积金
5.受赠,继承的财产(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6.破产安置补偿费,基本养老金(永哥用不到这一款)
7.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夫妻离婚时要分割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是:
1.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过错包括啥,我也不懂,估计有出轨等)、子女、女方的原则判决。
2.一方有转移挥霍变卖隐藏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这条对永来说是重点嗷)
3.离婚后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条件为:1.当事人是夫妻
2.一方有过错,包括重婚,同居,家暴等等
3.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
4.无过错方因离婚受损害
5.请求赔偿方无过错
趁机复盘一下婚姻家庭编考点哈,有不对的地方真懂哥可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