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弄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两边打架法律上定义是互殴。
也就是你打伤这群初一学生,他们打伤你,你跟学生都是有互相有责任的。
不存在,他们是未成年人就不需要负责人,赔钱由他们监护人赔偿。
在这个基础上,成年人也不需要有什么压力,真碰到那种疯子,难道是指望疯子对你手下留情?

你指望疯子手下留情,那你不如自己动手,然后你手下留情。这种互殴大多数是民事责任,赔钱,顶多也就3年以下。
而你指望疯子,要真疯起来,给你打个重伤或,他们也不会多久,责任甚至减轻。你有可能就在床上过剩下日子,就两边利害这种情况下,我就纳闷了,怎么还隔着觉得自己承担不起,初一能承担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