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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交流】“互殴”把法律和正义的脸打得啪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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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殴”把法律和正义的脸打得啪啪的!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面对不法侵害进行反击,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互殴”!也就是说,按照这种逻辑,别人如果打了你一个耳光,你是没有权利打回去的!我认为这种认定是对法律和正义的亵渎!
法律明确规定受害人是有正当防卫的权利的!当然,肯定会有所谓的专业人士跟我较真什么“防卫过当”或者正当防卫的严格界限!但现实情况是复杂多样的,比如说有人野蛮无理地打了你一个耳光,转身就跑了。当时如果不打他,人都跑掉找不到了,你事后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很多时候,非法侵害的发生是非常突然和短暂的,如果禁止受害人当时去反击不法侵害人,而所谓的正当维权途径大多数都不会来得那么及时,受害人事后将很难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反而助长了不法侵害者的嚣张气焰。所以我认为:动不动就认定反击不法侵害的行为是互殴,是在打法律和正义的脸!有关部门的这种所谓的“执法”事实上是在助纣为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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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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