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这么多,其实这个事理解起来也很简单,港府希望请迈阿密来踢比赛提升城市形象,要求就是梅西必须出场,主办方公司接了这个活去找迈阿密俱乐部对接,主办方跟迈阿密签的合同是必须上45分钟,如果有安全或者健康问题就可以不上。梅西在香港行的前一场踢利雅得就已经感觉身体不适但因为俱乐部跟利雅得签的合同是有伤也得必须上场所以补时上了几分钟履行合同,来了香港后赛前热身训练后感觉身体还是不适,所以告诉不上了,但港府和球迷这边都是冲着梅西肯定能上才去给的这么大的宣传和去买票。
所以我说责任方最大的就是这个主办方,现在全网都在骂梅西不上场如何如何,我觉得不对,这个合同在置顶之初已经把不能上场的原因和处理方式写进合同了,现在不上就合同而言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