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带回了楼主失传已久的脑子,所以被楼主开除女籍的小仙女也请入座吧。明天就接着打拳厌女了

谈论婚姻,其实立法偏向女方楼主没啥意见,默认女方是弱势方也可以理解,但写得太那啥了
考虑到女方生育牺牲了职场发展,回归职场后发展大不如前,或者不回归职场而是婚后做家庭主妇,但是离婚后需要重新找工作,难以找到好的工作,可能孩子还要带,老公也不管。考虑到这个其实女性的诉求很好理解。偏向女方也可以接受。
但是这里不是说小仙女,小仙女的诉求是,嫌生孩子痛不想生,又不想出去工作,又不想做家务,只想老公养,并且挑对象要求基准是高富帅。符合或者大体符合这类特征。

男方的诉求其实也很简单,承担了较大的社会压力,因为雄竞被女方挑,原始基因优化到后面都选早期发力的不管老年死活,导致老年不祥死得早,本身退休年龄又比女方晚5年,基本是干得多死得早,压力还大,但是因为好日子都在后头所以大家不说这个,女方的生育付出比较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