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在黄山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黄山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黄山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黄山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黄山市的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黄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黄山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黄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时间安排及认定机构
(一)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