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价值论的反驳:
“劳动价值论这玩意跟日常生活体验完全是相反的。举个例子,我养了一头猪,卖出去的肥猪肉和瘦猪肉的价格为什么会不一样?这是同一只猪啊,按照劳动价值论来说,付出的劳动时间都一样。只有用效用价值论来解释才合理,因为肥猪肉不好吃,所以才便宜。因此,劳动价值论这种概念还是进入历史垃圾堆吧”
对于以上反驳的反驳:
我们重申一下这个人的观点,“此人认为按照劳动价值论肥瘦肉的价格应该一样,因为无论肥肉还是瘦肉都属于同一只猪的,都是人劳动的结果,所以肥瘦猪肉价格理应一样,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此劳动价值论是错的”
首先他说的肥瘦肉价格不一,显然是指同等质量下的肥瘦肉的价格不一,但是按照真正的劳动价值论,肥瘦肉的价格想要一样,则需要生产同等质量的肥瘦肉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只有在默认了上述前提之后,才能得出肥瘦肉价格理应一样的结论,但显然这个前提是不成立的,因为生产同等质量的肥肉和瘦肉,肥肉可能需要m头猪,瘦肉则是n头猪(我们假设这里的猪是一般的平均化的猪),除非m=n,即生产同等质量的肥肉和瘦肉所需要的猪的数量是一致的,也就说生产肥瘦肉所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致的,否则的话,肥瘦肉的价格想要一致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按照劳动价值论,显然不能因为肥瘦肉都来自同一头猪,就说它们的价值应该是一样的,因为你已经把它们按照不同的商品售卖,这两个不同的商品,它们的价值比较,只能通过生产这两个商品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比较
因此说什么瘦肉比肥肉更好吃,所以瘦肉价格更贵,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商品诚然需要人们认为它对自己有用才会购买,但并不是商品对自己具体有什么用处决定了它的价格,不然的话,每个人都需要喝水,不喝水就会死,那么水是最有用的,因此水应该是很贵的,但实际上水并不贵,因此所谓的具体的“用处”,即“使用价值”并不决定“价值”的多少,因为归根到底各个不同质的使用价值是不能直接量化比较的,真正能够比较的就只有生产各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我们不能被使用价值迷惑了双眼,从而影响到对商品的价值判断
“劳动价值论这玩意跟日常生活体验完全是相反的。举个例子,我养了一头猪,卖出去的肥猪肉和瘦猪肉的价格为什么会不一样?这是同一只猪啊,按照劳动价值论来说,付出的劳动时间都一样。只有用效用价值论来解释才合理,因为肥猪肉不好吃,所以才便宜。因此,劳动价值论这种概念还是进入历史垃圾堆吧”
对于以上反驳的反驳:
我们重申一下这个人的观点,“此人认为按照劳动价值论肥瘦肉的价格应该一样,因为无论肥肉还是瘦肉都属于同一只猪的,都是人劳动的结果,所以肥瘦猪肉价格理应一样,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此劳动价值论是错的”
首先他说的肥瘦肉价格不一,显然是指同等质量下的肥瘦肉的价格不一,但是按照真正的劳动价值论,肥瘦肉的价格想要一样,则需要生产同等质量的肥瘦肉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只有在默认了上述前提之后,才能得出肥瘦肉价格理应一样的结论,但显然这个前提是不成立的,因为生产同等质量的肥肉和瘦肉,肥肉可能需要m头猪,瘦肉则是n头猪(我们假设这里的猪是一般的平均化的猪),除非m=n,即生产同等质量的肥肉和瘦肉所需要的猪的数量是一致的,也就说生产肥瘦肉所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致的,否则的话,肥瘦肉的价格想要一致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按照劳动价值论,显然不能因为肥瘦肉都来自同一头猪,就说它们的价值应该是一样的,因为你已经把它们按照不同的商品售卖,这两个不同的商品,它们的价值比较,只能通过生产这两个商品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比较
因此说什么瘦肉比肥肉更好吃,所以瘦肉价格更贵,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商品诚然需要人们认为它对自己有用才会购买,但并不是商品对自己具体有什么用处决定了它的价格,不然的话,每个人都需要喝水,不喝水就会死,那么水是最有用的,因此水应该是很贵的,但实际上水并不贵,因此所谓的具体的“用处”,即“使用价值”并不决定“价值”的多少,因为归根到底各个不同质的使用价值是不能直接量化比较的,真正能够比较的就只有生产各个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我们不能被使用价值迷惑了双眼,从而影响到对商品的价值判断